2022年4月4日上午10:30~12:00,由靖霖刑辩学院院长、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以及浙江靖霖(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徐鸳共同直播讲解内训系列课程第六讲——刑辩技能之检索。
首先,由徐宗新主任开场致辞,他提出检索是刑辩律师的一项基本技能,检索技能有必要掌握,其运用也是有方法的。
之后,由徐鸳律师主讲检索技能与检索报告的制作和应用。
检索技能
(一)检索工具 不同检索工具包含不同的内容、优势和特点。在文书数量上法信、北大法宝相对全面,聚法网站囊括更多的裁判案例,法律之星可以帮助检索国内外相关法条,在检索检察文书时可选择法宝、聚法、把手等网站。
(二)检索目的 检索的过程就是先提出问题,再穷尽方法来解答问题的一个过程。设置检索目的也就是提出问题,可以从罪与非罪、重罪轻罪、罪轻罪重三方面来设置问题,通过全面的与当事人、家属以及办案机关沟通、精细的研究阅卷、积极的向资深律师求教等方法来提出问题。 (三)检索方法 1.关键词检索法:具体分为生活用语类和法言法语类。法言法语包括罪名、情节、以及判处结果。生活用语则可以从案件细节出发,寻找与案件贴合度更高,更加适配的类案。 2.法条关联法:第一,通过检索法律条文序号号,搜索与该条文相关的案例。第二,直接通过刑法条文关联到相关案例,一般搜索网站都具备该功能。第三,直接以法条内容搜索案例的关键词。 3.案例倒查法:案例倒查指的是通过反向思维,以希望和预期的结果为导向,去选择关键词和法条。通过对此类判例裁判理由的分析,认真参考是否有情节可以适用在在本案中,为案件的办理带来方向和思路。 4.主体检索法:主体包括审理法院和审理法官,相较于其他案例,相同主体裁判的结果,更能增加办案机关的采纳可能。 5.体系检索法:法律规范体系可以分为法律、法律解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裁判案例根据其效力级别也可以分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参考性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在检索法律规范和裁判案例时要进行体系化的检索,防止有遗漏欠缺。 6.限缩检索法:通过限缩条件在大量的案例中筛选真正可使用的案例,在筛选案例时,可以参照近期优先、层级优先、地域优先的三个原则。
检索报告制作 1.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了四类案件法官必须进行类案检索;检索到的类案是指导性案例,法院应当参照,其他类案,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 2.有利于开拓市场:对于司法经验不足的青年律师,制作检索报告有助于了解裁判规则,通过撰写专业的文章,宣传研究的成果,有助于市场开拓。 3.有利于接待委托人:在接待客户和做法律分析时,客观的数据报告,能够增强律师观点的说服力,书面的研究材料也能展示专业律所和律师的形象。 4.增强对司法人员的说服力:司法人员在裁判时除了案件本身还需综合考虑社会效果、同案平衡等多重因素。提供检索报告,向司法人员展示以往的裁判结果,可以让其从同案同判的角度,降低判决的压力,增强说服力。 5.有利于发现、挖掘辩点:辩护方案的来源除了办案的经验、当事人和委托人的辩解外,在检索案例、法律和文章的过程中也能形成。通过类案判决的分析,掌握审判时司法机关认同的裁判理由,找出本案参照适用的可能,来发现和发掘辩护要点。 6.有助于律师快速进入新领域:面对新型犯罪或其他未接触的陌生领域案件,检索报告可辅助律师快速了解相关领域信息,研究成果的展示也能帮助律师获得客户、同行以及同事的信任。 7.有利于写文章:大数据报告可以作为文章观点的论据,客观数据和已生效的判决,往往比个人倾向性的观点和意见更具说服力。 8.形成检索产品推广自己:检索的成果可以通过公众号、头条号、百度百家号等多渠道对外展示,分享的同时,也能推广自己。 最后,徐主任进行补充。 第一为何“搜”。为什么进行检索?准确掌握相关法律规定、实践中具体的裁判规则、专家意见、其他律师的相关辩护观点,是律师办理案件展开辩护工作的基础。 第二“搜”什么。检索的内容要全面,对于陌生的知识和领域,例如专业名词、行业知识都可以通过检索进行了解,不局限于法律知识。同时要养成检索的习惯,面对未知必须破解,拒绝不求甚解。 第三怎么“搜”。从多平台、多关键词、多向资深律师请教等多方面入手,先由少到多,再由多到少,这是一个由“海选”到“精选”的过程。 第四怎么用。检索成果的使用要遵循五个相同:相同的事实;相同的行为;相同的法律;相同的规则;相同的结果。五个方面缺一不可。要通过图文、图示、表格直观展示,使办案机关更加容易理解和采纳。同时,案例检索时要注意区分有利案件和不利案件。对有利案件从上述五个方面阐述参照适用的理由。不利案件万万不能忽略和隐藏,一方面要深入分析该案与本案的不同之处,从事实、行为、法律背景、地区等角度论证不适用的理由,另一方面也要剖析裁判的具体原因,某些争议案件因为当事人选择认罪认罚,法理分析并不透彻,从而导致参照性不强。 第五广泛用。检索工作不仅有助于案件的办理,还有助于写文章、讲课和研究。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检索的习惯,还能帮助保持学习和求知的状态,与时俱进。也能在与人的沟通交流中,增加素材,是学习型律师需要养成的一个职业习惯。 本次课程历时一个半小时,靖霖全国各所律师通过腾讯直播线上收听了课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