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上海市黄浦区疫情不稳定之际,上海靖予霖律师纷纷戴上口罩并进行手部消毒后方进入会场。律所要求每位律师都要坚决配合疫情防护工作,不给防疫添麻烦。
张永律师以某故意伤害案为引,详细介绍在办理故意伤害案件中特别注意的问题。他强调,办理故意伤害案件要运用“多因一果”的思维分析案情,要全方位分析伤害结果产生的原因、被害人有无过错、伤害结果是否系行为人的原因导致、行为人是否属于正常防卫,以及伤残鉴定结果是否专业、权威等多重问题。本案在审查批捕阶段检察院作出存疑不批捕的决定,在解除取保之后,公安机关随即将案件撤销。
张律师在办案过程坚持“多因造成伤害结果”的立场,摒弃“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逻辑,并积极和所内法医专家合作,重新启动鉴定程序,全面、专业、细致剖析案情,最终取得对当事人有利的结果。
张永律师总结其办案经验,从7个方面与在场律师讨论了如何挖掘辩点,并从4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办案心得——
辩点挖掘:
1.伤害他人故意的认定
2.行为与受伤结果的因果关系判断:
无法排除多因一果的可能
3.伤害后果的存疑
4.被害人过错
5.嫌疑人没有鉴定
6.正当防卫VS故意伤害
7.退一步,有罪空间的辩护
办案心得:
1.尽可能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
2.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思路:找准取保时机
3.专家意见的听取
4.注意刑事谅解中辩护律师的作用
作为本案专家顾问,徐跃灵君以肋骨骨折、鼻骨骨折和眼眶骨折的不同表象为切入点,强调在常见伤害案件中,影像学约在两到三周后才会有动态性的变化,和第一次受伤时的鉴定结果会有出入,这个问题要引起辩护律师的重视。在很多案件中,如果仅凭受伤一周内拍的片子判断其结果,由此判断陈旧伤和新鲜伤是没有意义的,一般要求受伤一个月后进行复查。所以在很多案件中,如果草率通过最初的鉴定报告来认定伤害结果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很有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作为本案的参与律师,李涛律师也分享了自己的宝贵经验。他强调,首先要充分全面分析案情,第一是从故意存疑的方面分析案情,第二是从伤害结果和行为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的方面来分析案情。与具有明确故意的打人行为不同,本案中行为人的行为明显是偏向于防卫性质的一个拉扯动作,而不具有明显的故意成分。其次,作为刑事辩护律师,要坚持自己的立场,坚定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轻易动摇。
王坤、李安敏、王孝鹤以及薛勇等律师都积极发言,与张永律师互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分享了办理类似案件的经验与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