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艳昭律师以某经营虚拟盘案件为引,详细介绍了接案、沟通、庭审的过程,并就定性争议和办案心得两方面展开深入剖析。
在定性争议上,魏律师指出,结合该案具体情况,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推进:其一,推定被告人的主观明知应注意哪些方面?其二,经营虚拟盘、无其他诈骗行为的,能否定性诈骗?
随后,魏律师纵观整个办案过程,总结出两点经验和两点教训。
经验:
1.尽可能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
2.在类案对辩护不利时,尽可能放大本案的特殊情况,争取以定性争议换量刑从轻。
教训:
1.要找到成功接案和结果预判的平衡点;
2.对案件其他参与人员的行为要有所预判。
田曳副主任、梁海洋律师、耿帅律师、张永律师、洪凌啸、冯佳成等从定罪标准、辩护方法、实践操作等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
首先,徐宗新主任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涉虚拟盘案件的定性进行总结,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 违规经营,不构成犯罪:有资质,有保证金,仅超范围经营;
2. 非法经营罪:无资质,有保证金,操作规则与客户一致,无非法占有的故意;
3. 诈骗罪:无资质,操作过程中进行对赌交易,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目的是让投资者亏损,自身受益。
随后,徐主任强调,非法占有的故意对案件的定性非常重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 主观方面;
2. 有无投入资金,客户交易是否有保障;
3. 操作手法,幕后能否控制交易价格;
4. 是否有偿还能力;
5. 考虑事情本身的处理。
最后,徐主任指出,对于同一案件不同层级的人员,要有不同的辩护策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