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上午十点,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周一例会准时举行。本期例会内容为口才训练(朗读)及周一内训理论讲解。
内容:文字作品的阅读是诉诸于视觉的,而单纯的阅读,只能凭借一种渠道传入大脑。通过朗诵,可以用声音传达文字的情感与思想,展现文字准确的词语概念,生动的语法修辞,巧妙的布局结构,感人的情景描写,严谨的逻辑思维以及有没有韵律配合。朗诵可以给我们带来启迪。请于三分钟内完成一篇文稿的朗诵,题材不限。
要求:声情并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此次例会共有十余位律师参与了口才训练,从庭审风云、法制精神、异域风貌到讴歌祖国、母亲等诸多题材,带来了一篇篇精彩的朗诵,营造了一幅幅美轮美奂的场景。
与会律师在此次的口才训练中展现了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丰富的情感渲染经验,或灵动轻盈如小桥流水、或高昂激情如大江蹦腾。其中,洪凌啸律师的朗诵兼具情感表达与节奏把控,被评选为本周的最佳发言人。
训练结束以后,首先由刑事技术部主任徐跃灵君做出点评。作为曾经的学校广播站站长,对于播音和朗诵有深厚的理解,对现场诸位律师的发挥做出了高度认可,也提出了部分问题如何进行改正和训练:口音如果存在瑕疵,可以多听中央广播电台主播的播报。朗诵语速不宜过快,应注意呼吸的节奏,保持话筒的距离,避免喷麦。
整篇开头的部分需要适当放缓语速,节奏把控需要注意,不能一味柔情,选材时最好选择既有高潮又有平缓的文字作品,而有些选材不适合朗诵。
最后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陈沛文律师为本场口才训练做出最后的总结:
我们对于朗诵应当如何理解?之前我也在检察院上过公诉语言学,朗诵演讲辩论等表达方式都是我们时常使用的口语表达类型。与朗诵相似的是演讲,两者都是在公开的场合展现了一段既有的语言作品,但实质上还有些区别。朗诵是沉浸式语言艺术,通过对于语言的把握来吸引到听众,让听众走进文学作品,甚至有些时候朗诵对于语言技巧的把握可以超越文本本身。曾经在一次国宴中,有一位著名的朗诵大师拿着菜谱即兴朗诵,使得全场潸然泪下。相反演讲更多的是交流艺术,让对方走进内心,了解到在想什么,而不是浸入环境沉入其中无法自拔,强调演讲者的现场感而不是表现力。对于朗诵来说,社论型文章对于朗诵不是很适合;如果一直保持一个语调,便会显得风格过于单一,需要有结合转化;情绪饱满是好事,但长时间的高潮容易让人疲惫,也需要张弛有度。
口才训练结束后,由辩论队教练刘笛律师带来周一内训的理论分享,结合切身经验,详细讲解了如何提高口才训练的练习质量,进而做到有所得,有所精进,并无私分享了自身提高的经验与方法。刘笛律师总结为“三个反对”,来帮助提升每次内训的质量:
1、反对原地踏步
2、反对没有标准
3、反对没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