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刑辩中的证明与反驳》
主讲人:柴学友
时间:2021年8月31日18:00
地点: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本期主持:李贺超
8月31日,上海靖予霖迎来了重量级嘉宾,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首席专家柴学友,为大家带来一场生动的讲座《刑辩中的证明与反驳》。我所党支部书记王超强、副主任田曳参与讲座并进行了与谈、点评,所内外律师济济一堂,会议室座无虚席,另有几十余名律师在腾讯会议室线上参与聆听柴学友专家的授课,课程受众达百余人。
课程伊始,柴学友向大家明确了逻辑之于律师的意义,他说道:“逻辑就像是专门为律师这个职业而生的,二者之间天生共生共荣,律师常用的的是逻辑论证技术,而如果他连什么是反驳论题,什么是反驳论据,什么是反驳论证方式都不知道,那他在辩护时可能只凭感觉走,一辈子最多做成工匠。而大师级律师具有良好的逻辑素养,只有既讲经验,又讲逻辑,才能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才有可能成为大师。”这段话论述了“逻辑很重要”,使得大家对逻辑产生了向往心,而对于“什么是逻辑”,柴专家介绍道,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而今天课程主要讲逻辑论证。
逻辑论证包括证明与反驳两种思维形式,刑事辩护以及司法机关办案都离不开这两种形式,办案就是通过“立”与“破”的方法来论证主张,从而达到论证的目的。为了更生动地解释这一点,柴学友专家引用一起危险驾驶罪的判决书,分析了其中的逻辑论证过程,使大家明白了法院判决书中无论是定罪还是量刑,都离不开法律推理,更离不开逻辑论证。作为刑辩律师,法庭辩论时,要在法律与事实之间来回穿梭,善用法律推理,实现辩护主张。
柴专家接着讲授了刑辩证明的组成和种类。证明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部分组成,论证方式也就是推理形式起连接论据与论题的作用,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证明的种类有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直接证明又分为演绎证明、归纳证明和类比证明,而间接证明包括反证法和排除法。了解和把握证明的种类,就会在辩论中清晰快速地归纳出“要证明什么”、“用什么来证明”以及“怎样来证明”的问题。这一证明逻辑对刑辩律师来说,能让辩点“立”得起、靠得住。
柴学友专家重点讲述了反驳,反驳就是用自己的证明来推翻他人证明,作为另一种形式的证明,同样可分为演绎反驳、归纳反驳和类比反驳,还可分为直接反驳和间接反驳两种方法。反驳最有效的方法是反驳论题,其次是反驳论据,最后是反驳论证方法。有时候论据与论题都正确,但是证明方法出了问题,因而逻辑框架不成立,如果刑辩律师能抓住这个漏洞进行反驳,便会达成辩护主张。有一种特殊情况值得注意,如果论题是由论据推出来的,那么驳倒论据也就等于驳倒了论题,在案件中会体现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即辩护律师成功的驳倒了控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和指控逻辑。
在证明和反驳的关系上,他分别拆解了起诉书和辩护词的逻辑运用,以此表明,控方往往是用证明的方法,达到论证目的,而刑辩律师驳倒起诉事实和理由的方法通常是先“破”后“立”,也就是先反驳再证明,办理案件的过程就是辩护人动用逻辑智慧的过程。
课程尾声,他着重剖析了一个案例,让大家明白了逻辑真乃办案利器,不少律师听到案例,方感觉毛塞顿开,纷纷感慨高深的逻辑推理运用到实践中,竟能产生如此势如破竹的效果。
最后他结合律师职业特点,谈了三点感想:一是,逻辑无处不在,无处不用,只有将逻辑这门学问熔铸于内心,才能成为大师;二是,有智慧的律师要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维护公平正义是律师最高的价值追求。希望律师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整个讲座长达3个小时,柴专家从概念和案例双管齐下,既不流于概念阐述也不失之生动代入。兼顾了听课人的接受水平,启迪了智慧,让大家在以后案件的办理中,从过去的无意识使用逻辑到有意使用逻辑最终达成“逻辑像血液,贯穿案件的生命”之境界。
最佳点评人:洪凌啸
用三个词概括今天听课感受。
正气凛然,美国学者说过,不要让你的技艺超过良心,不少人办案经验丰富后,容易陷入对技艺的过于自信,反观柴专家,一直坚持从逻辑出发,坚定自己的立场,正是一身正气的写照。
势如破竹,逻辑自身带有强大力量,今天讲座剖析了检察官的办案逻辑,让刑辩律师知己知彼,攻其漏洞。
绝地反击,因果关系、大小前提都是有效的反击方法、而反击控方观点,往往要构建自己的坚实逻辑,因此,逻辑是刑辩律师不可忽略的一门学问。
与谈人:田曳
田主任用三个短语概括了今日的收获。
逻辑的言语。柴专家一直在自己的话语体系中紧紧围绕逻辑、证明来展开论述,虽然概念看似简单,但是却蕴含着巨大的实践价值,有如太极拳的以柔克刚,威力强大。柴专家的司法办案经验不是靠别人的传授,而是靠自我领悟和开创,从而自成体系并高度自洽。
知识的萃取。法律人无论处于什么立场,都要注重知识的萃取,很多人往往凭经验凭常情常理来办案,这在柴老师的构架里是精细化的逻辑论证过程,是体系化的梳理和加工,带有了柴专家的知识萃取特征,今天的课程之所以到达了一个了不起的高度,原因在于使用了自己的话语体系和知识萃取的能力,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要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并加以运用。
共通的方法。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无论是证明与反驳,其实都是运用同样的逻辑规则强化自己的观点,辩护人也可以运用独立证明法来主动出击,而不总是处于被动防御的局面,柴专家所传授的方法论,对控方和辩方甚至居中裁判方,都具有共通的应用价值。
与谈人:刘华锋
刘院长也用三个词表达了自身感悟。
全面。逻辑规则是办案过程无法绕开的东西,然而很多人是无意识的运用,而无意识运用本身会带来一些错用的风险,以后的办案中,考虑问题还是要更加全面,更加有意识的运用逻辑规则。
实用。柴老师不单系统论述了理论,而且运用了很多真实案例帮助大家理解,可以说照顾到了所有人的办案和认知基础,课程具有非常高的实用价值。
精彩。大家的注意力不停的聚焦在案例中,也更加深刻的明白了柴专家的理论论述,尤其是最后一个案例,掀起了整堂课的高潮,看到了这么精彩的案例,学习之余,我们应该感谢这样难得的机会。
刘院长还举了一个例子和柴学友专家的讲座相呼应。侦查人员由现场的鞋印锁定了鞋子,就默认了鞋子的归属者就是作案人,其实这里疏忽了致命的逻辑漏洞,造成了冤案。可见,逻辑的错用有时带来的伤害太大了!
总点评人:王超强
王超强书记用了5个字概括了今天的讲座。
一高:柴学友专家的课程可谓高深,从抽象的逻辑哲学到具象的刑法逻辑,都有专家自己的演绎,这是自创的学科,做到了国内研究最深入、国内研究最丰富、研究成效最直接。
二创:高端创新,国内顶级创新。公检法办案法律逻辑实证新路径、新方向,侦查逻辑研究机构的新构建,领导创建了全国首家侦查逻辑办案研究机构,且呈赫赫有名之态。
三推。讲座详解了刑事司法中的三种办案推理,包括演绎、归纳和类比,
四连。四种关键的逻辑联系,包括正驳、反驳、正面证明、反面证明四种逻辑联系,
五新。知识新、思维新、观点新、方法新、案例新。难得的是柴专家在课程中提到的案例都是近几年发生的,大家更有直观感受的,更容易理解的,柴学友专家分析的问题最详实,理论最深奥,举的例子最多、最贴近大家,体现了他的用心和高超的总结能力。刑辩律师应该深思并运用“逻辑”,才是这堂课最大的价值所在。
作者: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柴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