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细雨如丝,室内气氛热烈。2021年7月2日下午2时,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第164期刑辩道场在会议室准时举行。本期道场为特别栏目“名家讲坛”,邀请到了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洪兵主讲《经济犯罪辩护新思路》。本次讲座由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合伙人会议主席、靖霖刑辩学院副院长孙建保主持,上百位律师通过线下线上的方式聆听陈洪兵教授的高见。
陈洪兵教授结合自己多年来潜心学术研究及积极参与司法实践的成果,对刑法第三章及第六章经济犯罪的常见罪名与参会律师展开了对话与探讨,陈教授着重阐述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信用卡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修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虚假诉讼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十五个罪名的辩护要点。
陈教授的授课创新性强,结合学术前沿紧密,尤其是对选择性罪名的罪数问题、中立的帮助行为原理、犯罪金额应被认为是犯罪成立条件还是犯罪既遂条件、一次走私多种对象是应数罪并罚还是想象竞合发表了高见。陈教授特别指出,对现有的行为犯、结果犯概念要进行学术上的反思,危险犯、实害犯的概念对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更大。
陈洪兵教授的整场授课紧紧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落地,比较新旧条文间的不同,反思立法未来的发展方向。而对法益概念的强调亦体现出陈教授的学术渊源。三个小时的授课,陈教授与现场听众互动不断,双方互有碰撞,呈现了学术与实践的火花。
在激烈的讨论过后,本次道场圆满落下帷幕,陈洪兵教授与现场部分律师合影留念。
作者: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