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况】
杭州小算盘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小算盘金服”平台,系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搭建的信贷撮合平台。小算盘公司在平台上发布投资理财信息,吸引出借人在平台上购买理财产品,出借人充值至小算盘公司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账户或银行存管账户,借款人将募集资金提现使用后,将资金还款杭州小算盘实业有限公司。
王某某、严某某于2015年5月收购小算盘实业有限公司并实际控制该公司。李某某于2015年8月入职杭州小算盘实业有限公司任营销总监,后任该公司法人代表、CEO。李某某明知杭州小算盘实业有限公司系富来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实际控制的情况下,使用湖州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百得胜欧贸易有限公司等富兰富莱森关联企业为借款人协助实际控制人王某某、严某某在“小算盘金融”平台发布标的向出借人借款。同时李某某使用湖州融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元通汽车租赁有限等十家非富来森关联企业为借款人在“小算盘”金融平台发布标的向出借人借款。在李某某负责经营阶段,“小算盘金融”平台共计收到出借人充值金额54766544.73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净流出到上述16个借款人二23868096.67元人民币。李某某于2017年6月以其担任法人代表的上海软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施某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350万元人民币出让杭州小算盘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使用股权转让款填补其经营期间产生的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