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上午10:00~11:30,由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王超强律师为大家主讲《刑法分则疑难罪名罪状分析与实证探讨系列讲座》,在腾讯会议线上如期进行。
王超强书记分享了看似容易,但办案较难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他首先介绍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现状,然后对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进行解读,最后对刑事实务提出自己的建议。
一、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现状 1.从司法实践看,案例相对较少。 2.从裁判结果来看,能够定罪量刑更少。 3.从辩护角度看,案件数量少意味着辩护市场较小。 4.从控告角度看,维权需求大,控告市场空间较大。 5.从律师实务来看,企业支付能力较强,案件质量较高。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法律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五、六条关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造成的损失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方式、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保密责任。
三、刑事实务
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刑事控告,均可从侵犯方式、侵权对象,损失数额以及计算作为切入点,具体而言就是看是否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侵犯的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的数额是否达到追诉标准,计算方式如何对工作有利等。 就刑事辩护而言,侵犯商业秘密罪,虽说由结果犯转为情节犯,降低了定罪门槛,但基本犯是在三年以下,且因侦查取证难度较大,更易达成谅解协议,取保、缓刑相对容易,辩护空间还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