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
  • 20
疫情居家线上内训十:徐宗新讲刑辩技能之认罪认罚
2022年4月8日上午10:30-12:00,由靖霖刑辩学院院长、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主讲的系列内训课第十讲——刑辩十项技能之认罪认罚,如期在腾讯会议上进行,靖霖全国各办公室的律师在线上收听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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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8日上午10:30-12:00,由靖霖刑辩学院院长、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主讲的系列内训课第十讲——刑辩十项技能之认罪认罚,如期在腾讯会议上进行,靖霖全国各办公室的律师在线上收听了讲座。

徐宗新主任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的基本概念,从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出发讲述了各个阶段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辩护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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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的基本理念

(一)认罪认罚是一项方案

认不认、何时认、认什么?这些都要根据我们辩护案件的特点,当事人的利益,然后来权衡,商议,最后来决定。

(二)认罪认罚是一个技术活

罪是否构成、罚具体到月、罚金数额、强制措施?这对于律师要求非常高,在这个案件上律师要成为专家,才能在沟通上,在认罪认罚的工作上,把意见充分说出来,并且让检察官采纳。

(三)认罪认罚应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

有罪才认、无罪也认、有罪不认?律师处理这种案件,要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就要去问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最大利益是什么?同时从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来进行衡量哪一种方案对他最有利,将方案全面分析,最后由他自己来选择。

(四)认罪认罚的利与弊

1.有罪才认(利:快、轻、和)

2.无罪也认(弊:冤、虚、软)

认罪认罚有利也有弊,办案过程中应该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为导向,同时我们律师也要防范好自身的职业风险,认罪认罚案件要做好笔录。

侦查阶段

(一)判断是否有罪:通过会见

1.已经供述有罪

真:真有罪(建议认罪认罚);

假:真无罪(审查非法证据及真实意愿【是否有难言之隐、诉辩交易】,作出不同处理)。

2.尚未供述

详细进行法律咨询、告知认罪认罚法律规定、由其自行决定。

(二)与公安机关沟通

1.了解罪名、涉案事实、案件背景与概况,判断有无无罪可能

2.提出取保诉求

3.可能无罪的依标准化程序辩护

4.确定有罪的提出认罪认罚,速结速移速判;共同犯罪可提出分案处理,先移诉

(三)确定适用后的工作

1.会见,确认理解与同意

2.摸底论证,相关事实及可能量刑

3.催促公安机关尽早结案,签署认罪认罚书

4.挖掘、完善、制造从轻量刑情节,在起诉意见书中予以认定

审查起诉阶段

(一)听取嫌疑人对起诉意见书的意见

1.无罪:依“五化”要求辩护

2.轻罪

(1)同“无罪”;

(2)指控重罪认轻罪,不属“认罪”,不适用认罪认罚程序。

3.罪轻:符合认罪认罚程序适用前提条件

(二)研究案卷,形成结论

1.无罪辩解,但证据充分

(1)反复核实,依“五化”辩护后,如无罪辩解不成立,可以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劝其走认罪认罚从轻;

(2)如证据存疑,可建议辩诉交易。

2.轻罪辩解,但证据不支持:(同上)

3.有罪供述,但证据不足

(1)律师如实告知要作无罪审查,但不建议翻供。向检察院先提无罪意见;

(2)不成功再作认罪认罚;

(3)同时争取不起诉。

4.有罪供述,证据也充分

(1)审查、挖掘量刑情节;

(2)量化具体刑期;

(3)提交意见,反复争取最低量刑。

(三)与检察院协商

1.了解检察院处理基调与节奏

快、慢;分,合;重,轻;退,诉等。

2.提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

3.提出量刑具体意见

4.申请调查或促成有利情节成立或认定

5.催促办理

6.签署具结书

审判阶段

(一)检察院提出认罪认罚的案件

1.共同说服法官采纳

2.有新的情节,申请变更量刑建议

3.幅度量刑的,结合事实、证据、法律,作最轻量刑辩护

4.为保证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分两个层次发表量刑意见

最后,我们发表量刑意见时,一定要分两个层次讲:基于上述的理由,首先恳请法庭采纳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如果法庭认为在此之下量刑更符合本案的事实和法律,我们也表示同意和服从。

(二)检察院未提出认罪认罚的案件

1.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

重点:无罪、轻罪、罪轻

2.审查案卷

(1)无罪辩解,但证据充分

反复核实,依“五化”辩护后,如无罪辩解不成立,可以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劝其走认罪认罚从轻;如证据存疑,可建议辩诉交易。

(2)轻罪辩解,但证据不支持:同上。

(3)有罪供述,但证据不足

律师如实告知要作无罪审查,但不建议翻供;向法院先提无罪意见,不成功再作认罪认罚;争取免刑、缓刑或最低刑。

(4)有罪供述,证据也充分

可能因社会影响大而不适用;审查、挖掘量刑情节,量化具体刑期,提交可以适用的意见,争取适用最低量刑。

3.向法官提出意见

(1)无罪轻罪进行标准化辩护

(2)有罪罪轻进行认罪认罚辩护;程序适用;量刑适用

(三)上诉

1.判决超出量刑建议可上诉

2.在量刑之内判,情节未认定可上诉

3.在量刑之内判,事实发生变化可上诉

4.其余不建议上诉,有抗诉加重风险

      随着本次下课钟声的敲响,疫情居家特训营之《徐宗新再谈刑辩十技能》系列课圆满收官。祝大家带着徐主任的刑辩十技能,在未来的刑辩路上都能披荆斩棘,成为一名脚踏实地、专业精干的刑辩律师。最后愿疫情早日结束,共同期待春暖花开相聚时!


相关律师介绍
徐宗新
徐宗新
上海靖霖律师事务所 主任
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终身荣誉主任
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刑辩委秘书长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
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学研究会理事
核心专长: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风险防范等所有刑事领域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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