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晚,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第198期刑辩道场如期举行,此次道场以三人谈的形式展开探讨,主题为“跨境电商贸易中的刑事合规”。本次道场邀请了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颜赟赟律师,我所副主任孙宇以及海关刑事业务部主任徐海波三人,就主题进行分享与讨论,其他律师参加并作了精彩发言,最后由我所徐宗新主任就整场活动做总点评。
第一部分
跨境电商贸易与刑事合规的关系
颜赟赟律师就跨境电商面临的环境,从现实的体量规模、政策利好的行业背景、复杂生态链的分布、主要监管机构以及平台规则、复杂的域内外法律环境等一系列相关情况,对该领域的现状、特点作详细介绍,并由亚马逊对刷单行为的集中封号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跨境电商行业中普遍存在的跟卖行为所引发的知产侵权、广告欺诈、虚假产品等事例,揭示了跨境电商贸易行业中的潜在危机与法律风险。
徐海波律师结合自身的办案经历以及颜律师对跨境电商行业的介绍,对该行业的刑事风险以知识产权、个人信息、走私、洗钱犯罪等四个方面做了集中分析。电商行业中的跟卖模式中的一系列行为,可能侵犯知识产权的相关犯罪;相关的税收的红利政策、为了提升业务量的刷单行为,或是在平台开店需要境外地的主体身份,都会导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以及伴生的网络犯罪高发;商品流通的跨区域特性,导致走私行为也成为业态的普遍情况;跨境电商本身的合同、物流、资金流相分离又为洗钱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土壤。此外,一些恶意的商家会通过虚假诉讼的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而企业员工的一些恶意侵害行为也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孙宇律师通过某境内广告商为跨境电商提供境外广告服务遭到欺诈的案例,展开跨境电商贸易的刑事合规话题,总结了四点:1.重点考虑源于境内的刑事风险,跨境电商的经营者在境内,紧迫的刑事风险主要产生在境内。2. 兼顾境外情况,刑事风险也源于境外,要提防他国“长臂管辖”,阻挠国内品牌的出海。3. 跨境电商产业链非常长,环节众多,提出合规方案时须做好各环节的统筹兼顾。4.域外法的适用以及各电商平台的规则、商业交易习惯等等,都可在其中寻找抗辩理由以避免、隔离、降低行政、刑事法律风险。
第二部分 跨境电商中的刑事法律服务
颜赟赟律师从跨境电商公司的偷漏税、骗取出口退税的现象讲起,以亚马逊公司的“封号潮”前后为时间线索,将电商平台为主到独立站火爆的变迁中跨境电商行业的纷繁乱象,以商业贿赂、购买个人信息注册公司等六个小案例展现了知识产权、数据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营销、贸易出口、税务合规等六个方面可供发现和挖掘跨境电商出口相关的合规化服务。
徐海波律师就如何洽谈跨境电商贸易中的刑事法律服务提到了三点:1.针对不同的主体,洽谈的重点当有所不同。跨境电商行业涉及贸易公司、支付公司、物流公司,以及软件公司等,各主体的业务不同,刑事风险也不同。2.要熟悉了解相关行业的基础知识、行业术语、配套法律政策。3.要注意监管情况与地域差异,不同地域在施行法规时,对于一些规则的理解、细节上存在差异。
孙宇律师在刑事合规的宣教以及如何将合规业务镶嵌进企业日常的问题上认为,对于刑事合规这样的非诉业务,要求律师有别于诉讼案件,要更主动地贴近客户。首先要走进跨境电商行业,深入一线进行访谈,了解跨境电商的法律需求和行业痛点。在此基础上,要能客观发现行业的刑事风险,在回应客户的需求之外,充分发挥刑事律师的优势找到他人难以觉察的风险点。其次要做好自己专业、专长的宣传,让他们了解到作为刑事专业律师的我们能为他们做什么。最后,需要对跨境电商行业的持续关注,不能在形成一定经验后将研究停滞。
第三部分 共同研发“跨境+刑事”的法律服务产品进行“专专合作”
颜赟赟律师就个人对跨境电商业务以及国内律师行业、律师业务的现状的了解,认为相关的领域尚处在业务蓝海期,亟待专业律所、律师的涉足。面对跨境电商这类综合性强、业务环节繁多的行业特点,而专业律师对各自专业能力侧重的不同,认为律师“专专”合作势在必行,需要有专业能力的律师团队开发相关的产品。
徐海波律师在法律产品的开发上认为,不仅要满足客户的需求,更要真正深入行业,了解行业的情况;在“专专合作”上,一方面需要有一个共同的理念,以及相互职业专长的结合。另一方面,在具体的操作层面,要固定对接的联络人。
孙宇律师认为在“跨境+刑事”的法律服务产品上,可以采用三步走的形式,第一步,根据行业的特点,梳理刑事风险点,制作行业定向的标准化自查文本。第二步,对跨境电商企业进行主动推送投放,让其根据文本自查风险。第三步,企业自查后,有合规需求的再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进行专项合规工作。
讨论互动
现场律师的讨论也十分热烈,我所方芳律师提到在跨境电商的业务中,其实不止刑事合规业务,刑事业务可以做两头,对没有合规意愿的企业,我们专注做好事后的辩护,而对于一些想要做大做强,甚至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我们应该为它们提供刑事合规的服务。马贺律师提到,最近在研究美国的刑事合规,美国司法部对中企海能达提起刑事诉讼,国内对涉外刑事业务的相关研究很少,这也需要中国律师为之努力。
总点评
徐宗新主任:首先,非常感谢颜律师能来参加今天的三人谈活动,颜律师是个非常执着、非常用心,执行力非常强的人,在跨境电商领域的水平非常高,而且非常的热心,对同行毫无保留地分享她的心得。
其次,对于如何做好跨境电商的刑事合规业务,我有几个具体的想法。
1.事后跟事前结合,事后是从辩护的角度,事前,我则认为一些风险是可以防范的,那么完整的刑事合规应当是二者结合,事前可以考虑事后,事后可以考虑事前。
2.境内和境外结合,就是境内的法律和境外的法律一定要结合。刚才其他同事也提到了,境内外律所的合作,那确实是有必要的,因为跨境必然涉及到两国以上的法律。
3.业务范围要包括被告与被害,既要为涉及刑事风险的被告提供辩护,又要注意把防止受害纳入到我们的服务中。
4.一定要区分故意和过失,给企业提供合规服务,我们防范的是过失和被害,要去杜绝故意。那如果说企业真的要故意的话,我们作为律师就千万不能成为帮凶。在做合规的时候还是要注意表面合规和实质合规的区别。
最后,颜律师跟我们交流的跨境电商、跨境贸易可以与我们的刑事专业合作,进行“刑事+跨境”的专业合作,这非常契合我所“刑事+”的专专合作理念。对于法律服务而言,既要有面也要有点,作为跨境电商的综合法律服务那是一个面,而我们的刑事业务是一个点。期待我们能够互相合作做到“点面结合”,互相赋能、互相支持,把“刑事+跨境”合作做好。
作者: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 律师 颜赟赟;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新型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刑事合规中心主任 孙宇;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海关刑事业务部主任 徐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