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物联网智慧家庭场景应用的刑事法律问题》
主讲人:刘笛
时间:2022年3月2日18:30
地点: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本期主持:秦立
2022年3月2日晚,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第197期刑辩道场开讲。本期道场由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刘笛律师主讲《物联网智慧家庭场景应用的刑事法律问题》。
主讲人刘笛律师首先对物联网的概念及应用做了简单介绍,从智能门禁、天猫精灵等生活场景可以看到,智慧家庭的应用已经融合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随后,刘律师从物联网智慧家庭场景应用的底层逻辑出发,将物联网应用具体归纳为四个方面,智能表计、智能门锁、智能安防、控制IoT设备,并对这四方面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比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的风险进行辨析。 在课程最后,刘律师强调,对于计算机类犯罪,可以从软硬件的功能实施以及数据本身价值的角度去限缩适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 刘笛律师从场景到罪名,从浅入深,将新型应用、新型犯罪的刑事风险与罪名辨析、出罪思路等巧妙结合起来,铺设出智慧家庭应用场景犯罪的化解之路。
分享结束后,大家对于刘律师的授课表示感谢,对内容的专业程度表示肯定,并提出了一些相关问题,刘笛律师一一予以解答。
最佳点评人
程向南律师就个人办案经历而言,对于计算机类犯罪,是必须要弄明白涉案的专业技术问题,并且要用最简明的例子把技术特点向承办人释明。理论上对此类罪名的研究不多,而实践当中新类型犯罪形式常发,这就会引起很多法律适用的争议。
与谈人
针对道场的主题,贾铭轩律师提出三点看法:
1、智能表计的IMSI号能否与表计的户主个人信息产生强关联?
2、IoT设备厂商是否可以不回传数据以减少犯罪的风险?
3、智能门锁的安装,除了在物理上提供了多一层的保护外,还在法律上为犯罪者带上了诸如“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枷锁,对于同样同样破坏门锁入室盗窃的场景,似乎有造成法益保护的不均衡之嫌。
针对本期道场的主题,王文文律师提出三点看法:
1、感谢刘笛律师分享了一次完整、全面的课程。鉴于新冠疫情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巨大影响,网络经济飞升,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也更广泛地参与我们的生活,数字化、智能化是未来生活的方向,可以预见到相关的犯罪也进一步高发,这次课程的内容不仅贴合实际更紧跟社会变化。
2、个人相对认同互联网犯罪的重刑,原因是科学技术的风险不可控,霍金说“人工智能的崛起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事情,凭借这场新的科技革命,我们或许可以挽回上一场工业革命给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带来的破坏,然而人工智能在未来可能对人类生存带来毁灭性的威胁。”刘律师的分享都是相对生活化的场景,看起来社会危害性并不大,但在稍微宏大的场景下,网络犯罪确实比较可怕,比如清华大学的学者也在呼吁禁止滥用人脸识别技术。从计算机技术的不可控以及滥用技术产生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出发,认同计算机类犯罪比传统犯罪量刑更重这样的司法实践。
3、有鉴于上一项所说的情形,似乎对生活化场景的犯罪重刑会有罪责刑不一致的情况,对于传统犯罪与计算机类犯罪,还是可以通过行为人是利用技术实施传统犯罪或对智能系统的控制、破坏等进行区分。
总点评
窦定凤律师对刘笛律师的高水平讲课表示认同与赞扬。认为该堂讲课非常生动,刘律师对于基站、手机的关系等等深入浅出的“场景化”讲解,使得法律人对互联网的专业技术能够很好的了解,并从专业角度发表了三个看法。
1、刑辩律师是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从刘笛律师的课程内容来看,这是经过一定学习之后的厚积薄发。在司法实践中,公诉人、审判员对于一些专业问题也未必清楚了解,所以为了真正做到有效辩护,刑事律师是有必要对于一些专业问题进行不断的学习。
2、在对专业化问题的研究后要善于总结归纳,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离不开常情常理与常识,对于专业化的问题的解释不能仅仅停留在专业术语上,需要把他总结归纳转化为一个符合刑事司法逻辑的表述、常识。从课程上,刘笛律师对智能门锁是否构成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论述,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3、一切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展开我们的辩护。刘笛律师的课程,虽然题目是谈刑事法律问题的,但是在具体的讲演中,是始终站在辩护人的立场,从罪名竞合取轻,如何减少犯罪数额认定的思路逻辑等等出罪的角度讲解了物联网智慧家庭场景应用的刑事法律问题。
作者: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辩论队教练 刘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