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进飞
上海靖霖(贵阳)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贵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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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司法部直属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毕业。
社会职务:贵州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贵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贵阳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
现任上海靖霖(贵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分管培训和宣传工作)。
主办的部分成功案例
吴某诬告陷害案——批捕后不起诉;何某某网络诈骗案——不起诉;
朱某某盗窃案——不起诉; 谭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电信诈骗70余元)不起诉;
任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电信诈骗17余元)批捕后不起诉; 江某某诈骗案——无罪撤案;
欧某某聚众斗殴案——无罪撤案; 吕某某诈骗案——无罪撤案;朱某某盗窃罪—不起诉;
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不批准逮捕;李某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判处缓刑;
秦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判处缓刑;邹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判处缓刑;
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判处缓刑;许某某寻衅滋事案——判处缓刑;
孙某涉黑案——获大幅减轻处罚;杨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不起诉;柳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撤回起诉;
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起诉;邱某某组织卖淫罪——无罪终止侦查;冷某某跨境网络诈骗案—不起诉;
朱某某网络诈骗案——起诉书指控诈骗金额120余万元,法定量刑10年以上。经辩护,判决认定诈骗金额30余万, 量刑减轻至6年零6个月。
李某某合同诈骗案——诈骗金额36万余元,法定量刑3年至10年。经辩护,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陈某某诈骗案——诈骗金额2500余万元,很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成功由重罪诈骗罪改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4年。
网络犯罪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