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磊
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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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某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十年,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官、侦查室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在纪委监察委工作两年,任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先后主办、参办职务犯罪案件100余起(其中包括多起省部级、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具有丰富的侦查办案经验。转岗后于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1.王某某单位行贿案(涉案金额200多万元),经辩护,判取缓刑;
2.李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经辩护,检察机关以开设赌场罪起诉,判取有期徒刑三年;
3.李某涉嫌单位行贿罪,行贿金额近300万,辩护判取缓刑。
擅长职务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控告代理、企业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