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至2018年,某直属海关缉私局工作,先后任查私、侦查部门科长,办理各类走私犯罪、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数百起,曾办理全国第一起利用淘宝网走私象牙案件(2006年)、全国第一起伪报税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2013年)、全国第一起偷逃反倾销税和附加税走私犯罪案件(2015年);所办案件入选海关总署缉私局“破大案、论战术”典型案例,被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获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3次。
2018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王森律师担任了相当数量的走私犯罪、职务犯罪、非法采矿、贩卖毒品、伪造印章案件的辩护人,为相当数量的当事人争取了无罪释放和缓刑。
王森律师还担任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为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谦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进出口方面的专项法律服务;被杭州跨境电子商务协会、湖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聘为专家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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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代表案例:
义乌某食品公司走私坚果案,偷逃税款3825万,股东,无罪终止侦查;
杭州某公司走私固体废物案,废塑料239吨,负责人,无罪终止侦查;
杭州某快递渠道走私雪茄案,经有效辩护,偷逃税款从88.8万降至37万,当事人获不起诉。
郑某等走私奢侈品案,偷逃税款400余万,检察院认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有效辩护,税款降至292万,缓刑。
浙江某股份有限公司走私珍珠案,涉嫌偷逃税款1886万,副总,缓刑。
杭州某跨境电商公司走私案,偷逃税款2075万,部门经理,缓刑。
湖州某木业有限公司走私案,偷逃税款695万,部门经理,缓刑。
宋某走私禁止进出口货物案,涉案朝鲜煤炭6千余吨,2年半有期徒刑。
杭州某跨境电商公司走私保健品案,起诉偷逃税款6481万,经辩护,改为2613万,负责人,3年半有期徒刑。
某跨境电商公司走私婴幼儿食品案,核定偷逃税款480余万,经对商品归类提出质疑,税款减至321万,当事人获缓刑。
武某套代购走私化妆品案,认罪认罚程序已确定4年6个月有期徒刑,介入后经有效辩护,减至3年3个月。
香港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跨境电商走私案,涉嫌偷逃税款3034万,负责人,二审介入后经辩护发回重审;
香港某保健品公司走私贩卖毒品案,当事人可能判处十五年以上刑罚,经有效辩护,当事人释放并解除取保候审;
某基层法院执行局法官渎职案,损失金额826万元,缓刑。
金华某供应链公司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案,海关撤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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