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某等人盗窃(改判诈骗)案(150余万)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5-25 13:23:52    浏览量:1871次

【案件概况】

郝某伙同其他人(四人)以收购废铁为业,经常竞标收购矿企的废铁等物料,但由于受市场行情波动,收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后几人商议通过打点或者其他手段,减少出场重量,空车加重等方式,并从网上购买地磅干扰器,在第三处中标煤矿拉运时即被发现。郝某与另外一人当时在场,配合矿方调查,报警后在现场等待。经过侦查后,五人之前还实施过同样手段,共计获利150余万元,第三次被查获时未拉出废铁,进而无法计算数额。郝某被刑拘后,委托至承办律师。

【辩护要点】

一、案件定性

侦查机关认为郝某等人构成盗窃罪,但经会见发现郝某存在给矿方人员好处的情形,矿方人员对他们的行为予以默认。起初以职务侵占罪来作为主要辩护方向,但在案证据无法证实该情形,即便存在一定的线索,但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为此承办律师认为应以诈骗罪来定性,因为五人是以虚假的地磅数据实现多拉废铁的目的,进而骗取更多吨位的废铁。

二、改变罪名   

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与承办检察官七次沟通,最终检察官同意以诈骗罪起诉。

三、一审当庭争取到自首情节

案发当天,郝某被矿方保卫科人员带领导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郝某全程配合,矿方还制作了询问笔录,在得知矿方报警后,郝某依然等待民警到达。到案后,郝某对之前参与的诈骗实施主动交代,因此应当成立自首。经过庭审发问、质证,最终在法庭辩论是,公诉认可郝某具备等候型自首情节。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给出十一到十二年的量刑建议(认可自首并要求退赔),庭审中检察官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最终法院认定郝某成立自首,判决有期徒刑九年。

【案件结果】有期徒刑九年。

办案律师】上海靖予霖(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钟歆



责任编辑:上海靖予霖(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钟歆


相关律师介绍
刘钟歆
刘钟歆
上海靖霖(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上海靖予霖(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会员)
中国药物合成毒品研究分会委员
核心专长:专注刑事辩护,重点研究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死刑复核案件等疑难、重罪领域。曾在各大论坛发表《刑辩实践中律师执业权利的进一步保障》《金融犯罪个罪成立条件与辩点》《新技术时代下刑事辩护的新格局》等论文并获奖;入围2020法治新时代十佳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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